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敲詐勒索罪數額特別巨大被判幾年?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67W)

一、敲詐勒索罪數額特別巨大被判幾年?

敲詐勒索罪數額特別巨大被判幾年?

敲詐勒索罪數額特別巨大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哪些行為構成了敲詐勒索?

向對方實施一定暴力或者脅迫,要求其處分財產的行為(如果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達到了壓制他人反抗的程度,則構成搶劫罪)。

1、恐嚇手段:包括明示、暗示,語言、文字、手勢、動作,直接告知或者第三者轉達,利用自己曾經犯罪的經歷、從事特定職業(如新聞記者)、擔任某種職務等身份威脅。

2、恐嚇內容:以惡害相通告,以使對方產生恐懼心理,即使對方清楚不交付財物就會招致惡害。這種惡害,只要足以使人產生恐懼心理即可。

3、恐嚇實現:行為人所告知的惡害可由行為人自己實現,也可由第三者實現;但由第三者實現時,行為人必須使對方知道行為人能夠影響第三者,或者讓對方推測到行為人能影響第三者。在這種情況下,不要求行為人與第三者有共謀關係。

敲詐勒索罪中的惡害是不要求實現的,也不要求行為人具有實現惡害的真實意思。通告虛偽事實使對方產生恐懼心理進而交付財物的,也成立本罪。也不要求惡害的實現自身具有違法性。

三、敲詐勒索罪的主觀要件是什麼?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並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於敲詐勒索罪的相關的內容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不同程度的犯罪的行為和情節以及造成的後果的惡劣影響以及是否產生了一定損失的,將會處以不同程度的處罰,最高的將會被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沒收非法所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