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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案件被告要出庭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54W)
自訴案件被告要出庭嗎?

一、自訴案件被告要出庭嗎?

如果有代理人原告可以不用出庭,否則就必須到庭。自訴案件,公訴案件的對稱。即自訴人提起訴訟的案件。中國的自訴案件是告訴才處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如一般傷害案,公然侮辱、誹謗案,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壞軍婚案,虐待案,遺棄案等。

二、提起刑事自訴案件應注意什麼事項?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不經過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2、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適用調解,原告在法院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訴。

3、被告人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可以提出反訴。所謂反訴,就是被告人作為被害人控告自訴人犯有與本案有聯絡的犯罪行為,要求人民法院進行審判。

4、自訴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無論是作為被害人還是作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權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對已經生效的判決或者裁定不服,有權提出申訴。

三、提起刑事自訴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提起刑事自訴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屬於法律中規定的相關型別的案件,提供有關部門不立案、不起訴或維持不起訴決定等有關材料。

(2)屬於本法院管轄的。

(3)被害人告訴的。

(4)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能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5)被指控的犯罪沒有超過法定追訴期間。

屬於刑事自訴案件的,允許受害人及其直系親屬直接去法院提起自訴,而其中也要求滿足規定的條件之後,法院也才會受理。當然如果發現自訴案件嚴重危害到了社會秩序或者嚴重侵犯了國家利益的話,則也是有可能從自訴轉為公訴案件,之後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於自訴案件的被告是否需要親自出庭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一般來說都是需要本人親自出庭參與案件的庭審工作的,但是如果被告人有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師的,那麼這種情況下就不需要當事人親自出庭處理了,這也是合理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