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偷盜多少數額可以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42W)

偷盜金額1000元至3000元的,屬於“數額較大”,將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要繳納相應罰金;金額30000元至100000元的,屬於“數額巨大”,被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要繳納相應罰金;金額300000元以上500000元的,屬於“數額巨大”,被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繳納罰金。

偷盜多少數額可以判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在跨地區執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