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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罪既遂怎麼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17W)
故意殺人罪既遂怎麼處罰?

一、故意殺人罪既遂怎麼處罰?

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護。對故意殺人犯罪是否判處死刑,不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結果,還要綜合考慮案件的全部情況。

二、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內容是什麼?

(一)行為內容

故意殺人罪的行為內容為剝奪他人生命即殺人,其特點是直接或者間接作用於人的肌體,使人的生命非自然終結。剝脫剝奪他人生命的方式,既可以是作為,如刀砍、斧劈、拳擊、槍殺等,也可以是不作為,如母親故意不給嬰兒哺乳致其死亡等;既可以是物理的方式,毒殺,也可以是心理的方法,如以精神衝擊方法致心臟病患者死亡。但不管是什麼殺人行為,都必須具有致人死亡的緊迫危險性。殺人行為導致死亡結果發生的,成立故意殺人既遂;沒有導致死亡結果發生的,根據具體情形成立故意殺人未遂、中止或者預備,當然也可能同時觸犯故意傷害罪。

(二)責任形式

責任形式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此外,行為人必須沒有認識到正當化事由,如果行為人以為自己是在實施正當防衛行為,即使是假想防衛,也不得認定為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動機複雜多樣,

不同的殺人動機,對構成故意殺人罪沒有影響,但對量刑具有一定意義。但是,基於報復等動機殺人,屬於殺人的常態,不能成為從重處罰的情節。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主觀意識上有殺人的意願存在,並且確實殺人既遂的,就意味著犯罪嫌疑人需要結合上情節的嚴重程度以及造成結果的惡劣影響程度來接受相應的處罰。如果情節極其惡劣的,並且已經導致他人死亡的,很有可能會被處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