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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間可以見人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93W)
刑事拘留期間可以見人嗎

一、刑事拘留期間可以見人嗎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間,可以見人。但其家屬是不可以進行探望的,此時家屬可以委託律師進行會見,律師與當事人的家屬建立委託關係後,可以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前往看守所進行會見。在會見過程中,可以對當事人犯了什麼事,參與程度,目前在看守所的狀態進行詢問,幫助其建立下一步的應對措施,也可以視情況告知家屬相關情況,以緩解家人們的憂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訊,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二、誰可以擔任辯護人?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了可以自己辯護外,還可以委託一至兩人擔任辯護人。

那麼誰可以擔任辯護人呢?

律師、單位推薦的人比如自己單位的法務以及親屬朋友。

一般來說都是選擇律師擔任,畢竟隔行如隔山,術業有專攻。這樣才能更好的能幫助到委託人。

涉嫌刑事犯罪,委託律師當然是越早越好。律師早介入一方面可以及時瞭解案情,如果符合規定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向偵查機關提出法律意見,對罪與非罪,此罪彼罪進行溝通,另一方面可以安撫嫌疑人的情緒,及早的會見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正確的配合偵查,也避免嫌疑人家屬乾著急走彎路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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