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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眾強姦婦女怎麼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7.21K)

強姦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而當眾強姦婦女屬於《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的強姦罪中的情節加重情形,要受到更嚴重的刑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當眾強姦婦女怎麼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