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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假藥罪既遂如何量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19W)

一、生產假藥罪既遂如何量刑?

生產假藥罪既遂如何量刑?

生產假藥罪既遂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假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構成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生產哪些藥品屬於假藥?

(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三)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四)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三、生產假藥罪既遂酌情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一)生產的假藥以孕產婦、嬰幼兒、兒童或者危重病人為主要使用物件的;

(二)生產的假藥屬於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避孕藥品、血液製品、疫苗的;

(三)生產的假藥屬於注射劑藥品、急救藥品的;

(四)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生產、銷售假藥的;

(五)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生產、銷售用於應對突發事件的假藥的;

(六)兩年內曾因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

(七)其他應當酌情從重處罰的情形。

生產假藥罪的量刑幅度是不能一概而論的,除了假藥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程度,通過生產假藥取得的違法收入,假藥的適用物件,生產假藥的動機等因素都是法院量刑時的參考依據。除了生產假藥,故意銷售或提供假藥的行為也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