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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刑事拘留嚴重嗎 | 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多少天?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8.61K)
什麼是刑事拘留嚴重嗎,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多少天?

一、什麼是刑事拘留嚴重嗎

刑事拘留嚴重。

刑事拘留指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被刑事拘留後果比較嚴重。

被刑事拘留說明當事人嫌疑構成犯罪,要面臨刑事審判接受刑事處罰。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這兩個條件。

二、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長三十七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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