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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監外執行還花錢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47W)

辦理監外執行需要交罰金。罰金的多少法律沒有具體的規定按照當地的公安機關的要求辦理。監外執行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申請監外執行還花錢嗎?

監外執行繳納罰金的具體數額這就要看實際的情況,一般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罰金的繳納,按照判決書的規定,與是否監外執行無關。

監外執行,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於其具有不宜收監執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規定,由居住地社群矯正機構執行,在監外來執行刑罰的一種執行辦法。但對於被判處死刑或者死刑緩期2年執行尚未減刑的罪犯,一律不準監外執行。如在執行過程中才發現上述情況,應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報請主管的司法機關審查批准。罪犯在監外執行期間,應當計算在刑期以內。當監外執行的原因消失(如病癒、哺乳期滿)後,如果刑期未滿,仍應收監執行;如刑期屆滿,則應及時釋放。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第五十二條【罰金數額的裁量】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綜上所述,申請辦理監外執行本身並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但是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需要繳納一定的罰金,一般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