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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最高能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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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最多20到22年之間,當然這是說你沒有再犯新罪。若再犯新罪,則作如下執行:原判無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間又犯新罪的,應對所犯新罪依法作出判決,其處理程式可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如果新罪應判處有期徒刑,在判決中除寫明刑期外,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條和第六十六條的規定,仍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在宣告判決後,可向該罪犯服刑的勞改單位和負責起訴及監督該勞改單位的檢察機關說明,由於刑法和刑訴法的規定,經反映、請示後,目前仍只能如此。但可以請他們考慮:

無期徒刑最高能判幾年

(一)由於該罪犯在無期徒刑服刑期間又犯新罪,在最近期間其他無期徒刑罪犯減刑時,他不能減刑。

(二)今後,經過一定的時間,如果該罪犯確實遵守法律、監規,落實勞動改造,並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還是可以考慮給予減刑。但在什麼時候減刑,減刑減到什麼程度,都要把該罪犯曾犯新罪的情況考慮進去。

在一些情況下無期徒刑是可以減刑的。無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刑。為使無期徒刑犯的減刑,與死緩犯、有期徒刑長刑犯的減刑相照應,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確有悔改並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