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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兒童劣藥的從重處罰應該怎麼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04W)

銷售兒童劣藥的從重處罰應該怎麼判刑

銷售兒童劣藥的從重處罰應該怎麼判刑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酌情從重處罰的情形

生產、銷售假藥(劣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從重處罰:

1.生產、銷售的假藥以孕產婦、嬰幼兒、兒童或者危重病人為主要使用物件的;

2.生產、銷售的假藥屬於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避孕藥品、血液製品、疫苗的;

3.生產、銷售的假藥屬於注射劑藥品、急救藥品的;

4.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生產、銷售假藥的;

5.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生產、銷售用於應對突發事件的假藥的;

6.兩年內曾因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

7.其他應當酌情從重處罰的情形。

生產、銷售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區別:

1.定義不同: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銷售劣藥罪,是指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明知是劣藥而進行銷售,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

2.犯罪物件不同。生產、銷售劣藥罪的物件只能是劣藥,而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物件只能是假藥。假藥和劣藥的範圍由《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

3.構成犯罪的標準不同。生產、銷售劣藥行為只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才構成犯罪,在犯罪形態上屬結果犯。生產、銷售假藥行為只要足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就構成犯罪,在犯罪形態上屬危險犯。

4.社會危害性不同。劣藥的實質是藥品質量和使用效能達不到標準規定和預期治療效果,而假藥多數情況下是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假藥”往往比“劣藥”對人體造成的危害大,影響更加惡劣。

5.處罰不同:生產、銷售假鄉罪的法定刑要重於生產、銷售劣藥罪,前者法定最高刑為死刑,後者為無期徒刑。

生產假藥和生產劣藥是不一樣的性質,總體來說生產假藥的行為更惡劣一些。生產劣藥不會對生病人員造成生命危險,但是生產假藥會給患者帶來生命安全問題,生產劣藥也是屬於犯法行為,如有發現,請大家到進行舉報處理,以免造成他人生命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