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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飛行事故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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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飛行事故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不同於火車、汽車、輪船等交通工具,飛機的執行速度是其他交通工具所無法比擬的。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飛機已被越來越多的人們作為重要的遠距離交通工具。航運業務需要大批具有高度責任心的航空人員,同時對於航空人員也提出更為嚴格的要求,因此,刑法設立了重大飛行事故罪。那麼,重大飛行事故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下文中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什麼是重大飛行事故罪

(一)重大飛行事故罪的概念

重大飛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重大飛行事故,危及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二)重大飛行事故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空中運輸的正常秩序和空中運輸的安全。這些交通運輸活動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就會危及公共安全,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空中運輸活動中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主體必須是航空人員。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二、重大飛行事故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飛機墜毀或者人員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期徒刑。

三、哪些行為構成重大飛行事故罪?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空中運輸活動中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具體地說,重大飛行事故罪的客觀方面是由以下三個因素組成的。

(一)航空人員必須有違反規章制度,致使發生重大飛行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違反規章制度是指違反與飛行安全有關的規章制度,例如,航空維修人員不認真檢查、維修航空器,未及時發現航空器的故障;領航員領航不正確,飛機起飛前,機長不對航空器進行全面檢查,飛機遇險時機長未採取必要的挽救措施;機組人員未經機長批准擅自離開航空器等等。

(二)必須造成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所謂重大事故,根據民航飛行事故劃分標準,是指造成死亡三十九人以下,或者飛機失蹤,該機機上人員在三十九人以下;或者飛機迫降到無法運出的地方。所謂嚴重後果,一般是指飛機等航空器或者其他航空設施受到嚴重損壞,航空器上人員遭受重傷,公私財產受到嚴重損失等。如果造成了飛機墜毀或者人員死亡的,應適用本條給予處罰。如果只有航空人員的違章行為,沒有實際發生重大飛行事故,則對行為人予以行政處分,不能追究其處罰。

(三)嚴重後果必須是違章行為引起的,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違反規章制度,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必須發生在從始發機場準備載人裝貨至終點機場旅客離去,貨物卸完的整個交通運輸活動過程中。

重大飛行事故罪其實並不常見,因此很多人對重大飛行事故罪量刑標準就不是很瞭解。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重大飛行事故罪在實踐中認定規則較多,操作起來比較複雜,如果您碰到重大飛行事故案件,可以藉助刑辯律師的力量,幫您爭取到更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