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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既遂怎麼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09W)

一、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既遂怎麼判刑

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既遂怎麼判刑?

行為人構成犯了偽造金融票證罪既遂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

(二)、偽造、變造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

(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檔案的。

(四)、偽造信用卡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票證管理制度。金融票證是商品交換和信用活動的產物,它對於加速資金週轉,提高社會資金使用效益;及時進行商品交易,促進商品流通;及時清結債權債務,節省流通費用以及規範商業信用等具有重要意義。

(二)、客觀要件。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偽造、變造各種金融票證的行為。所謂偽造金融票證,是指無權制作金融票證的假冒他人或虛構他人的名義擅自制作金融票證的行為;所謂變造金融票證,是擅自對他人的有效金融票證上所載內容進行變更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主體。

(四)、主觀要件。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如果行為人因過失而錯寫誤填票證內容的,雖然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不能讓其承擔刑事責任。即使行為人錯寫誤填票證後又故意使用的,也只能按金融票據詐騙罪等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責任,而不能以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論處。

偽造金融票證屬於違法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偽造金融票證罪並不是普通意義上的刑事犯罪,而且能夠造成嚴重的經濟問題,最低的量刑標準也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出罰金,具體根據實際造成的經濟損失來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