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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貨幣罪怎麼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8W)
偽造貨幣罪怎麼判刑
偽造貨幣罪是指違反國家貨幣管理法規,仿照貨幣的形狀、色彩、圖案等特徵,使用各種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觀上足以亂真的假貨幣,破壞貨幣的公共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
對偽造貨幣罪的處罰,刑法規定了兩個檔次。
第一個檔次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這種是針對構成偽造貨幣罪,但尚未達到清潔嚴重標準的 行為。
第二檔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此種刑罰是針對偽造貨幣情節嚴重的情形,一般認為應符合下面條件之一:
(1)"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即在偽造貨幣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2)"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是指偽造的人民幣或者外幣的數額特別巨大的,至於多少數額是"特別巨大",法律沒作規定,可由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偽造貨幣罪解釋確定。
(3)"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主要是指以偽造貨幣為常業的,偽造貨幣技術特別先進、規模特別巨大的等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條
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偽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不滿三萬元或者幣量在二百張(枚)以上不足三千張(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偽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於"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