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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期間打架怎麼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1W)

一、緩刑期間打架怎麼處罰?

緩刑期間打架怎麼處罰?

1、緩刑期間打架的處理方式可能為:

(1)打架行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

(2)打架行為涉嫌故意犯罪,應當撤銷緩刑。

(3)打架行為情節輕微,不予追究。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七十七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二、適用緩刑的物件包括哪些?

1、適用緩刑的物件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即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以上兩條缺一不可。

3、對累犯,不論其刑期長短,一律不能適用緩刑。

三、緩刑與死緩的區別

1、適用前提不同

緩刑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前提;死緩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的條件。

2、執法方法不同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是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須予以關押,並實行勞動改造。

3、考驗期限不同

緩刑的考驗期必須依所判刑種和刑期而確定。所判刑種和刑期的差別決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驗期;死刑緩期執行法定期限為2年。

4、法律後果不同

緩刑的法律後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是否發生法定情形而分別為: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或者撤銷緩刑,把前罪與後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數罪併罰的原則處理,或收監執行原判刑罰;死刑緩期執行的後果為:在緩刑期限屆滿時,根據犯罪人的表現,或予以減刑,或執行死刑,在緩刑執行期間也可因犯罪人違反法定條件而執行死刑。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等,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之後,法院會在量刑的時候,直接宣判執行緩刑。根據規定,緩刑也是一種刑事處罰,在緩刑期間,涉案當事人也需要遵守不得實施打架行為等的規定,若是實施了違規行為,緩刑可能會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