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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法院如何判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96W)
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法院如何判

一、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法院如何判?

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的判刑標準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偽造、變造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構成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構成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不能減刑嗎?

構成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只要滿足法定條件就可以減刑。例如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三、構成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減刑的流程有哪些?

1、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

2、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對減刑案件進行審理;

3、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在變造國家有價證券案件中,除了具體的犯罪情節之外也會綜合考慮到控辯雙方的意見。涉嫌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委託辯護律師結合案件具體情況提出針對性的辯護意見。如果有可以被從輕處罰的情節,法院量刑時當然不會完全忽略這些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