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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貸犯法是否不用還錢了?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23W)

高利貸犯法是否不用還錢了?

著急用錢卻發現自己沒有存款也沒親朋好友可以借錢,去銀行就又被告知貸款有複雜而漫長的申請程式。合法的借錢途徑太慢又太難就只能選擇向民間機構借高利貸,但如今所有人都知道高利貸是被國家所不允許的,那麼既然高利貸犯法是否不用還錢了?

一、高利貸犯法是否不用還錢了?

別忘了,還有一句老話“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雖說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但是不用還錢的想法也是天真的。高利貸的借條也並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護。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如果借貸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債務人要及時償還借款的本金

二、高利貸受法律保護嗎?

高利貸不全然受法律保護,具體要根據雙方約定的借貸利息來判斷。

1、雙方約定了利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釋出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有關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因此,民間借貸中私人放高利貸的本金受到保護,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24%的利息同樣受到法律保護,而超出36%則不受法律保護。

2、雙方約定不明如果自然人之間對利息約定不明的,法院不支援期內利息。除自然人之間借貸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借貸,利息約定不明的,法院應綜合考慮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來確定利息,也就是由法院認定最後的利息,一般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3、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對於雙方沒有約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張期內利息,不被法院支援。對於借款人自願支付,後又反悔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返還的,不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援;但超過36%紅線部分利息法院始終支援返還。

三、什麼情況下,高利貸合同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一方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係,應認定為無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

總而言之,高利貸被國家禁止只是因為它會收取借款人遠超於法律規定利率的利息,所以其違法所在僅僅是利息而跟借款項並沒有什麼關係,所以借款人只是不需要歸還貸款人違法的利息但仍然要還高利貸的本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