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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時應當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71W)

量刑時應當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我國刑罰是對犯罪分子實行懲罰的一種強制方法,在實際案件中,針對不同犯罪情形,其量刑的標準也不相同。有的情況下可能會從輕處罰,當然也有從重處罰的時候。那麼,量刑時應當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量刑時應當從重處罰的情節

1、教唆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的;

2、累犯;

3、策動、脅迫、勾引、收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進行武裝叛亂或者武裝暴亂的;

4、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本章第103條、第104條、第105條規定的犯罪的;

5、掌握國家祕密的國家工作人員、背叛國家、投靠境外機構、組織,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

6、武裝掩護走私的;

7、偽造貨幣並出售或者運輸偽造的貨幣的;

8、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的;

9、猥褻兒童的;

10、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扣押他人的;

1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誣陷罪的;

12、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13、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致人傷殘、死亡的;

14、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致人傷殘、死亡的;

15、監管人員指使、縱容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致人傷殘、死亡的;

16、郵電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而竊取財物的;

17、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

18、引誘未成年人蔘加聚眾淫亂的;

19、司法工作人員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20、司法工作人員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

21、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2、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23、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

24、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5、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

26、旅館業、飯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

27、製作、複製淫穢的電影、錄影等音像製品組織播放的,或者向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

28、戰時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裝置、軍事通訊的;

29、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

30、索賄的。

二、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

1、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形:

(1)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結果的;

(2)未遂犯;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

(4)自首;

(5)立功。

1、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

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的。

2、應當減輕處罰的情節:

造成損害的中止犯。

3、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1)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2)預備犯。

4、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從犯。

5、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的情節:

(1)在外國犯罪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

(2)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刑法第68條);

(3)個人貪汙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

(4)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

(5)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為的。

6、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的情節:

(1)防衛過當;

(2)避險過當;

(3)脅從犯;

(4)犯罪後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

7、可以免除處罰的情節:

(1)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

(2)犯罪較輕的自首犯;

(3)非法種植罌慄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

8、應當免除處罰的情節:

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

不管對犯罪分子是從輕處罰還是從重處罰,這都是需要遵循《刑法》中規定的罪刑相適應原則,即要根據實際的犯罪情節,確定應該怎麼進行處罰。而量刑時應當從重處罰的情節,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講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