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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故意銷燬會計賬簿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9.86K)
刑事故意銷燬會計賬簿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

一、刑事故意銷燬會計賬簿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

故意銷燬會計賬簿罪的量刑標準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 之一【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儲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故意銷燬會計賬簿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故意銷燬會計賬簿涉及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依法應當向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有關主管部門等提供而故意銷燬會計賬簿。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構成故意銷燬會計賬簿罪滿足哪些條件算自首?

1、犯罪以後自動投案;

2、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3、必須接受審查和追訴。

四、涉嫌故意銷燬會計賬簿罪開庭前書記員的準備工作有哪些?

(一)受審判長委託,查明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

(二)核實旁聽人員中是否有證人、鑑定人、有專門知識的人;

(三)請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入庭;

(四)宣讀法庭規則;

(五)請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入庭;

(六)審判人員就座後,向審判長報告開庭前的準備工作已經就緒。

五、涉嫌故意銷燬會計賬簿罪開庭後嫌疑人的訴訟權有哪些?

(一)可以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法官助理、書記員、公訴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迴避;

(二)可以提出證據,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辯護;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後作最後陳述。

會計賬簿屬於公司非常重要的財務資料,在相關部門調查過程中需要依法提供公司的會計賬簿。如果拒不交出或者因為其他的原因故意銷燬會計賬簿的,涉案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單位也可以構成故意銷燬會計賬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