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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罪怎麼判 | 判幾年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9.38K)

一、犯強姦罪怎麼判?判幾年?

強姦罪怎麼判?判幾年?

1、犯強姦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情節惡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殘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綁、捂嘴、卡脖等強姦婦女的;在行奸過程中肆意蹂躪婦女的;長期多次對某一婦女進行強姦的;強姦精神病患者、嚴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婦、病婦的;等等。

(2)強姦婦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強姦多名婦女,又可以是一次強姦多名婦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婦女3人以上,又包括婦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是指車站、碼頭、醫院、學校、公園、劇院等人來人往較多的場所。

(4)二人以上輪姦的。是指兩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較短的時間內出於共同的強姦故意對同一婦女先後輪流強姦的行為。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是指行為人在強姦婦女之前或在強姦過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為直接導致被害人重傷或直接導致當場死亡或經治療無效死亡。如果出於殺人故意而採用暴力將其殺死後再進行姦屍的,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姦屍作為一個嚴重情節考慮。如果行為人在強姦婦女後,出於報復、滅口、逃跑又將婦女殺害或傷害的,應數罪併罰。其他嚴重後果,是指因強姦行為導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況。

(6)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二、強姦罪如何認定?

1 、罪與非罪的界限

( 1 )強姦罪與通姦行為

在男女發生性行為前,既不違背婦女意志,又無勉強女方就範的行為,雙方從內心到外部表現形式完全自願,屬典型的通姦行為。即使事後,因被揭穿,女方為保住自己的臉面而告男方強姦,或因女方事後反悔而告男方強姦,均不能定強姦罪。

( 2 )對“半推半就”的姦淫行為的認定

這種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比較常見,一般難以認定。所謂半推半就,是指行為人與婦女發生性行為時,該婦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發生性行為的表現,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發生性行為的表現。這時應當全面審查男女雙方的關係怎樣,以前有沒有發生過性行為,性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環境、條件、場所如何,行奸後婦女的態度如何,該婦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風情況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則屬假推真就,不能視為違背婦女意志而以該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應認定為違背婦女意志,應當以強姦罪論處。

2 、既遂與未遂的界限

關於強姦罪的既遂與未遂的區別,主要是看其犯罪行為是否已經完成以及沒有完成是由於什麼原因導致的。如果是因為犯罪份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導致沒有完成強姦的,那麼應當認為強姦未遂。

三、強姦罪可以取保候審嗎?

可以提出申請,但一般很難被批准。強姦罪處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具體量刑要看詳細案情和證據。建議聘請律師會見和辯護,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爭取輕判。

取保候審的條件如下:

1.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有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妨礙訴訟順利進行應當採用取保候審

2.能判處有期徒刑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致發生社會危險性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較重採取取保候審時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應當採用取保候審

3.應當逮捕患有嚴重疾病宜羈押諸因患病生活能自理取保候審

4.依法應當逮捕正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具有此種情形逮捕前發現能決定逮捕;逮捕發現則應變更強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審方法

5.對已被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需要逮捕證據足指被拘留人能判處有期徒刑上刑罰缺乏證明其有犯罪事實足夠證據拘留法定期限內能收集相應證據而需繼續收集證據情形

6.已被逮捕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偵查、起訴、審、二審辦案期限內能結案採用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險性也可以辦理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