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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重婚可以告人家重婚罪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9.38K)

別人重婚可以告人家重婚罪嗎

並非是所有的公民都可以告人重婚罪,這是因為重婚罪起訴的主體包括被害人和公訴。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重婚罪是既屬於自訴案件,也屬於公訴案件,所以可以由受害人提起自訴,也可以由檢察機關代表國家提起公訴,追究重婚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於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然後我國是屬於一夫一妻制度,任何人都不能夠同時存在兩段婚姻,無論是法律婚姻還是事實婚姻,一旦發現對方有重婚行為,應立即向法院進行起訴,也可以公安機關進行報案。向法院起訴之後,可以要求解除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並且要求按照自己的損失來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