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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人重傷的量刑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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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人重傷的量刑是怎樣的

在我國,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認定為犯罪,即故意傷害罪。但如果是過失造成了他人人身受到損害的話,此時要求損害是重傷或者死亡的,才會被認定為犯罪。那此時過失致人重傷的量刑是怎樣的呢?詳細內容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過失致人重傷的量刑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的條件

過失重傷罪,是指由於行為人的過失,致他人重傷的行為。

過失致人重任的行為範圍很廣,其在刑法分則中另有規定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處於是,而不再定為過失重傷罪。例如,因失火、交通肇事、玩忽職守導致他人重傷結果的,應以失火等罪名定性處罰。

本罪的主要特徵如下:

1.本罪的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是行為對於造成他人重傷害罪和意外事件的關鍵所在。

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造成了對他人身體的重傷害。

首先,必須存在他人的重傷結果。過失傷害不同於故意傷害,造成輕傷不構成犯罪。其次,重傷結果是行為人的行為所直接引起的。即過失行為重傷結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

三、過失致人重傷罪的認定

關於過失致人重傷罪的認定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看:

(一)、過失致人重傷與意外事件致人重傷的區別

關鍵在於行為人對他人重傷的結果是否能夠預見、應否預見。這需要根據行為人的實際認識能力和行為當時的情況來考察。

(二)、本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

在司法實踐中,有人往往將過失傷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定為過失傷害致死,尤其是對於因過失當場致人重傷,但由於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而死亡的案件,更容易被認定為“過失重傷(致死)罪”。我們認為這種做法不僅於法無據,而且也不符合犯罪構成原理。“過失傷害致人死亡”,實質上就是過失致人死亡罪,無非是在這種案件中,行為人對他人重傷、死亡的結果都是存在過失。過失致人重傷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在於過失行為最終引起的結果是重傷還是死亡。是重傷的定過失致人重傷罪,是死亡的定過失致人死亡罪。

(三)本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

如果行為人以輕傷為故意,而過失地導致了他人重傷的,應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而不應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對行為人定性。

過失致人重傷構成的是過失致人重傷罪,此時自然要比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處罰要輕一些,畢竟行為而主觀上的惡性不是很大,按照規定此時一般是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這個量刑標準,其實爭取緩刑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若有需要的話,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來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