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持刀砍人輕傷關多少年?
持刀砍人致輕傷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持刀砍人致人輕傷逮捕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持刀砍人致人輕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1、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
2、有明確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
3、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4、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5、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四、持刀砍人致人輕傷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怎麼寫?
1、首部應當寫明:
(1)文書名稱,即“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2)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2、正文應當寫明:
(1)訴訟請求;
(2)事實與理由;
(3)證明損失的證據等。
訴訟請求,應當寫明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賠償的專案和具體數額。事實,應當寫明因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情況。理由,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寫明為什麼應當電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民事責任。證明損失的證據,應當一一列明名稱、種類及來源。
3、尾部應當寫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份數;
(3)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簽名或者蓋章;
(4)具狀時間。
一般情況下,持刀砍人致受害人輕傷的量刑標準不會超過三年有期徒刑,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持刀砍人的目的就是要將受害人置於死地,定罪量刑的時候是按照故意殺人罪定罪的,故意殺人罪的量刑起點不會低於三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