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詐騙犯會連累家人的財產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4W)
詐騙犯會連累家人的財產嗎?

一、詐騙犯會連累家人的財產嗎?

詐騙犯是有可能會連累家人的財產,有可能會構成夫妻共同債務。

信用卡詐騙罪,很有可能會連累配偶。

首先,明知沒有還款能力還惡意消費的,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由持卡人承擔責任;

第二,銀行可以要求持卡人承擔民事上的還款義務,如果消費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可以要求配偶承擔連帶責任。

二、詐騙罪坐牢要還錢嗎

在承擔刑事責任之後,還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刑事責任並不能代替民事責任。一般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都是這樣的。除非原告主動不要了,否則債務仍然存在的。所以,詐騙罪判刑後是需要還錢的。

但刑法規定中並沒有要求還款。

根據《刑法》第266條的規定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犯本罪的,根據詐騙數額的大小,除了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等主刑外,同時應當並處罰金或沒收個人財產等附加刑,沒有判令償還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內容。

還款的情況只是在判決前作為酌定從輕處罰的依據,在判決後可能作為有悔罪表現的依據,與其他情節相結合,對是否減刑產生影響。

簡單說,如果判決都已經下了,不還款也沒什麼不利後果,最多就是減不了刑而已,絕對不會在判決的基礎上加重刑罰。

如果判決還沒下,不還款會使法官量刑偏重,多個一年兩年都有可能(當然是在法律允許的量刑幅度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他人錢財是屬於一種違法行為,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將會按照《刑事訴訟法》當中的規定來立案處理,最終將會由人民法院定罪量刑,一般情況下詐騙數額較大的將會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詐騙的錢財也是需要退還給受害者的,若詐騙錢財用於家庭支出的,將有可能會構成夫妻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