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綁架後過失致人死亡定什麼罪?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94W)

一、綁架後過失致人死亡定什麼罪?

綁架後過失致人死亡定什麼罪?

綁架後過失致人死亡的,被認定為是構成了綁架罪和過失殺人罪這兩項罪名。過失殺人罪又稱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於行為人的過失,致他人死亡的行為。按中國《刑法》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綁架罪,是指利用被綁架人的近親屬或者其他人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以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實力控制他人的行為。

二、過失殺人罪的客觀要件是什麼?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因過人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構成本罪,客觀方面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素:

1、客觀上必須發生致他人死亡的實際後果。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為人必須實施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在這裡,行為人的行為可能是有意識的,或者說是故意的,但對致使他人死亡結果發生是沒有預見的,是過失。本罪屬結果犯,行為的故意並不影響其對結果的過失。這點同有意識地實施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行為的故意殺人罪不同。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可以分為作為的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和不作為的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兩種情況。

3、行為人的過失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必須具有間接的因果關係,即被害人死亡是由於行為人的行為造成的。這裡死亡包括當場死亡和因傷勢過重或者當時沒有救活的條件經搶救而死亡。否則行為人不應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的過失行為致人重傷,但由於其他人為因素的介入(如醫師未予積極搶救或傷口處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應追究行為人過失重傷罪的刑事責任。

如果犯罪嫌疑人對他人進行綁架的並最終因為過失的行為致人死亡的,將會視為構成了過失殺人罪和綁架罪這兩項罪名。法院將會在對案件進行明確的調查取證之後結合案件的涉案情節以及造成後果的惡劣的程度依照數罪併罰的原則來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