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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罪被刑拘一定會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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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罪被刑拘一定會判刑嗎?

一、妨害公務罪被刑拘一定會判刑嗎?

不一定會被判刑。妨害公務刑事拘留後不一定會被判刑,要視情況而定。如果經審查後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證據不充分時,是不可以定罪量刑的,如果經偵查後,確實有犯罪事實,符合立案標準的,就會判刑,以妨害公務罪論處。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二、妨害公務罪的構成要件內容是什麼?

(一)行為物件必須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即在中國各級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從現實出發,還應包括在各級機關、中國人民協商會議的各級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根據司法解釋,對於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有事業單位人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行政執法職務的,或者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中受委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的事業編制人員執行行政執法職務的,以妨害公務罪論處。

(二)行為內容是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職務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作為公務所處理的一切事務。執行,是指一般意義上的履行、實施、而非僅指強制執行。職務的執行必須具有合法性,即“依法”執行職務。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予以阻礙的,當然不成妨害公務罪。合法意味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僅實體上合法,而且程式上合法。

(三)必須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時實施阻礙行為

從保護依法執行職務的角度來考慮,執行職務不僅包括正在執行職務,而且包括將要開始執行職務的準備過程,以及與執行職務密切聯絡的待機狀態。就一體性或連續性的職務行為而言,不能將其行為分割、分段考慮進而分別判斷其職務行為的開始與終了,而應從整體上認定其職務行為的開始與終了,即使外觀上暫時中斷或偶爾停止,也應認為是在職務的執行過程中。

(四)必須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職務

暴力的行為是指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法行使有形力,即廣義的暴力。只要求針對正在執行職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暴力,不要求直接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體實施暴力;既可以通過針對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具有密不可分關係的輔助者實施暴力,以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也可以通過對物行使有形力,從而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體以物理影響(間接暴力),以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

妨害公務罪是一種性質比較惡劣的違法犯罪的行為,這種行為對於我國公民的財產安全以及公務人員的執法行為都將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因此是屬於犯罪的行為。但是如果涉案情節並不嚴重的,被刑拘之後也是不一定就會被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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