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偷盜樹木怎麼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55W)

偷盜樹木怎麼處罰

偷盜樹木怎麼處罰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在實際的情況中,針對樹木的盜竊行為一般分為以下幾種情況。第一種情況,行為人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將活體樹木砍伐下來然後偷偷佔有,這種行為屬於盜伐法樹木;第二種情況,行為人用違法手段偷偷竊取的樹木,是已經被其他人砍伐下來的,或者是將活體樹木挖離地面,然後佔位已有,這屬於盜竊樹木;行為人用違法的手段,將樹木活著從地面上挖下來,然後佔位已有,但是讓樹木保持了生命樹木是活的,這屬於盜挖樹木。

盜伐樹木與盜挖樹木有著本質上的區別,第一點就是行為人獲取樹木的行為方式不一樣。盜伐樹木,行為人利用斧頭、鋸子等作案工具將樹木與數目的根部進行分離。盜挖樹木,行為人利用其他作案工具,將樹木與其根部一起脫離土壤。第二點是兩種作案方式的行為結果不一樣。盜伐樹木,一定會導致樹木的死亡,因為樹木已經失去了原有的根部,盜挖樹木,樹木依舊可以粗諾,因為行為人的目的就是要把活體樹木轉移走。第三點,就是兩種作案方式的本質上是不一樣的。盜伐樹木,在行為人實施犯罪的當時,就會對環境造成一個危害,盜挖樹木,行為人把樹木挖走之後,它的行為結果,可能也會和盜伐是類似的,因為有可能因為行為人的照顧不周,導致盜挖的樹木最後面臨枯萎死亡,但是這種結果不是最典型的行為結果,行為人對樹木的盜挖,其目的也是要讓樹木存活。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數目的存活率也會逐漸增加,所以盜伐樹木與盜挖樹木在對環境破環方面,存在著本質上的不同。

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行為人盜伐樹木或者是盜伐森林,要依法進行經濟賠償,並且林業的主管部門要責令行為人補種樹木,補種的樹木應該是盜伐樹木數量十倍,並且對搭配法的行為人要沒收其盜伐的樹木以及行為人變賣樹木的財產所得,還要對行為人處以盜伐樹木本身價值三倍到十倍的這樣一個罰款處罰。

如果盜伐行為人不配合處罰,拒絕補種樹木的,或者是接受處罰,但是不種地樹木不符合標準的。由該林業主管部門代替行為人進行補種,這其中所需的一切費用由犯罪行為人來承擔。

如果行為人多次盜伐樹木,但是濫伐的樹木沒有經過有關部門的處罰,因為違法情節不是嚴重,但是屢教不改,多次觸犯法律,那麼根據行為人累計盜伐的樹木以及濫伐樹木的數量,構成犯罪標準的,要對行為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盜伐的樹木屬於國家珍貴的樹種,要對行為人除以較重的定罪處罰。請他情節嚴重的行為包括:行為人進行非法收購樹木、私自運輸盜伐的樹木,其數量達到了千株以上的標準,或者是濫伐的樹木達到了二十立方以上,這樣一個範圍,都屬於情節比較嚴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