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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拿刀傷人致輕傷怎麼判?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6.79K)
未成年拿刀傷人致輕傷怎麼判?

一、未成年拿刀傷人致輕傷怎麼判?

未成年拿刀傷人致輕傷應當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來進行一定的處罰,13男孩持刀傷人導致輕傷對其進行拘役刑或管制刑。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根據具體傷害情形,損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標準也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基準刑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殘疾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四)重處特別規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處:

傷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傷情基準刑的基礎上,每增加輕傷1人,按照所增傷情的輕重程度,確定遞增幅度,輕度的,刑期增加三個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個月;每增加重傷未達殘疾標準或接近輕傷標準1人,刑期增加十個月;每增加重傷1人,致10級殘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二、未成年人故意傷害判刑是怎樣的

未成年人故意傷害,是指被告人實施故意傷害他人行為時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

“已滿14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2週歲不滿14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2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怎麼處罰?

持刀傷人重傷怎麼判刑(故意傷害重傷量刑)

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按下列情形處罰:

(一)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且尚未達到殘疾標準的,處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造成十至七級殘疾的,處三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造成六至三級殘疾的,處三年以上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造成二至一級殘疾的,處六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上述第(一)、(二)、(三)項情形中,被告人能夠積極賠償並取得被害人諒解,且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

未成年拿刀傷人致輕傷怎麼判,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中已經給出明確解答。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具體的量刑幅度,還是需要根據傷害的具體程度來進行不同的判斷的。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選下方“立即按鈕”諮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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