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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儲存槍支罪既遂怎麼處罰量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51W)
非法儲存槍支罪既遂怎麼處罰量刑?

一、非法儲存槍支罪既遂怎麼處罰量刑

非法儲存槍支罪既遂的處罰量刑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述的規定處罰。

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二、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軍用子彈十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的;

(四)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手榴彈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爆炸裝置的;

(六)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炸藥、發射藥、黑火藥一千克以上或者煙火藥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導火索、導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七)具有生產爆炸物品資格的單位不按照規定的品種製造,或者具有銷售、使用爆炸物品資格的單位超過限額買賣炸藥、發射藥、黑火藥十千克以上或者煙火藥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導火索、導爆索三百米以上的;

(八)多次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彈藥、爆炸物的;

(九)雖未達到上述最低數量標準,但具有造成嚴重後果等其他惡劣情節的。

介紹買賣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以買賣槍支、彈藥、爆炸物罪的共犯論處。

非法儲存槍支的行為是違反了國家對槍支管理的規定,只要儲存的數量達到國家所規定的標準,那麼就可以認定為刑事犯罪,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所儲存的數量來進行判定,輕者處三年的有期徒刑,而對於嚴重者是可以高達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