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中如何判斷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認定標準是,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
《刑法》
第二十四條 【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二、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區別有哪些?
1、主觀上的不同,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的區別在於犯罪未遂是犯罪進行過程時因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得逞的,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主動放棄犯罪行為的。
2、所處的階段不同,犯罪未遂只存在於已經著手實施犯罪階段而犯罪中止還只是存在於犯罪實施的預備階段。
3、兩者的法律後果不同,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從輕處罰,犯罪中止應該比照既從輕處罰或是免除處罰。在《刑法》理論上,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作為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它們並不具備《刑法》分則所規定的犯罪構成的客觀要件,因而《刑法》總則對這些犯罪形態的成立要件作出了專門的規定,使之運用於司法實踐中,對行為進行正確地定性和量刑。
三、構成犯罪中止委託律師的費用是多少?
構成犯罪中止委託律師的費用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要區別於犯罪未遂,因為犯罪未遂是犯罪嫌疑人意志以外的其他原因沒有達到犯罪目的,而犯罪中止則是犯罪嫌疑人自覺主動放棄犯罪的。所以,只要構成犯罪中止,被免除刑事處罰的可能性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