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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被傳喚會不會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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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審被傳喚會不會羈押?

取保候審被傳喚會不會羈押?

取保候審被傳喚會羈押,但是具體的應該是根據不同的情況來判斷。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羈押期間,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如果是判處管制的,羈押一日折抵二日刑期,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羈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一條 【管制刑期的計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與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會羈押多長時間

首先,犯罪嫌疑人的羈押時間,是從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日起開始計算,併到偵查終結時止。

其次,根據不同的刑事案件,偵查羈押期限規定如下:

1、一般刑事案件:對大部分案件,偵查機關要在兩個月內偵查完畢。

但是,有些案情複雜、在兩個月內不能完成偵查任務的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1個月,可以達到3個月。

2、四類特殊案件:在一般偵查羈押期限屆滿仍不能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兩個月,共計可以達到5個月。

具體而言,這四類特殊案件包括如下: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3)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3、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案件:根據特殊案件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總計達到7個月。

在當代的社會處理形式型別案件的時候,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是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情況是那麼完全是可以適用取保候審的,但是還是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取保候審之後,如果發現可以羈押的情況,仍然是可以採取羈押措施,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