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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東西價值2000元怎麼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8.74K)
偷東西價值2000元怎麼判刑

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偷東西2000元會被認定為盜竊數額較大的行為,其判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盜竊罪屬於財產犯罪,所以盜竊金額的多少對判處的刑罰影響很大。數額大小分為三個級別,即數額較大、數額巨大和數額特別巨大,分別判處的最高刑罰依次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至於數額大小的認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數額較大是指1000元至3000元以上、數額巨大是指3萬元至10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是指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每個地方又是有區別的,經濟發達地區的金額標準較高

但如果符合“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等8種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法定標準的50%確定。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和扒竊這4種情況,只要實施了這些行為,即使一分錢沒有偷到,也要被判刑。根據規定,兩年內盜竊3次以上的,屬於“多次盜竊”;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比如住宅、宿舍等,屬於“入戶盜竊”;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或者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的,屬於“攜帶凶器盜竊”;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比如地鐵、公交、電影院等場所,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屬於“扒竊”。

此外,根據規定,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很多家庭由於“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往往對犯罪行為隱忍和諒解,這種情況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如果確有必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罰時也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法院一般會酌情從寬處理。

盜竊罪的概念和構成特徵任何基於自己或第三人的無正當權利佔有,而擅自取走他人財產的行為,是違反社會道德規範的偷竊行為。偷竊是一種最古老的社會生活秩序的不良行為,以偷竊為主要謀生手段的那些人,稱得上是古代流氓中資格最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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