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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14歲應負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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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滿14歲應負刑事責任嗎?

滿14歲應負刑事責任嗎?

1、滿14歲不一定需要負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刑事處罰的種類具體有哪些?

刑罰是由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在《刑法》中確定的,由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適用並由專門機構執行的最為嚴厲的國家強制措施。根據《刑法》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方法,只能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對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種主刑。主刑分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是既可以獨立適用又可以附加適用的刑罰方法。即對同一犯罪行為既可以在主刑之後判處一個或兩個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獨立判處一個或兩個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為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對犯罪的外國人,也可以獨立或者附加適用驅除出境。

此外,中國刑法還規定了非刑罰的處理方法,即對犯罪分子判處刑罰以外的其他方法。包括: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刑事處罰外,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根據情況予以訓戒或者責令其反省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有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我國法定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是十二週歲。而對於滿十二週歲,但是沒有成年的未成年人,只有在犯特定罪名之後,才有可能會被法院判處刑事處罰。且對於未成年犯罪案件,法院在量刑的時候,需要從輕、或者是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