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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已被羈押在看守所多久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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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敲詐勒索罪已被羈押在看守所多久判刑

敲詐勒索罪已被羈押在看守所多久判刑?

五個月左右會判刑,案件複雜的,可適當延長。其中逮捕後公安機關偵查羈押一般2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是一個月,法院審理案件的時間是兩個月,所需要五個月左右能宣判,從羈押到判刑需要經過的時間節點是:

1、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長37天。

2、逮捕後的偵察羈押期限:一般是二個月,案情複雜的,經上一級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有特殊情況的,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長。

3、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一般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可以延長半個月。

4、法院審理刑事案件的期限:一般是2個月,最遲不超過3個月。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審理時間。

二、敲詐勒索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侵犯的各體是複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本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不同的顯著特點之一。本罪侵犯的物件為公私財物。

(二)、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1)、威脅,是指以惡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即如果不按照行為人的要求處分財產,就會在將來的某個時間遭受惡害。威脅內容的種類沒有限制,包括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等進行威脅,威脅行為只要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心理即可,不要求現實上使被害人產生了恐懼心量。威脅的內容是將由行為人自己實現,還是將由他人實現在所不問,威脅內容的實現也不要求自身是違法的,

(2)、敲詐勒索的行為只有數額較大時,才構成犯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是本罪的加重情節,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敲詐勒索罪的慣犯;敲詐勒索罪的連續犯;對他人的犯罪事實知情不舉並乘機進行敲詐勒索的;乘人之危進行敲詐勒索的;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敲詐勒索的;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敲詐勒索手段特別惡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或其他嚴重後果的等。

(三)、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並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份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敲詐勒索罪是非法佔有公民財產,並使用勒索的手段造成公民財產損失,根據犯罪情節的輕重以及敲詐金額的多少,最低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非常嚴重的,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且需要給予受害人相應的經濟賠償。

犯敲詐勒索罪首先會被羈押在看守所,根據犯罪情節的輕重以及敲詐數額的多少,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一定的罰金,從羈押到法院判決整個辦案過程需要5到6個月的時間,在此期間如無特殊情況不能辦理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