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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網路詐騙罪能破案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93W)

一、對於網路詐騙罪能破案嗎?

對於網路詐騙罪能破案嗎?

網上詐騙案警察會爭取破案。網路詐騙的偵破難度比較複雜,距離遙遠牽涉較廣難以破案,但只要有充分的證據和時間終究會破案。

網路詐騙立案後警察會查。詐騙只要達到3000元就構成犯罪,公安機關即可立案。立案之後可以開展偵查計劃,抓捕犯罪嫌疑人。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

用欺騙方法騙取公私財物,《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該規定定罪處罰。用欺騙方法騙取財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詐騙罪。根據《刑法》第210條的規定,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詐騙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詐騙行為最突出的特點是,就是行為人設法使被害人產生認識上的錯覺,以致“自願地”將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財物交付給行為人或者放棄自己的所有權,或者免除行為人交還財物的義務。詐騙的方法多種多樣,但概括起來,無非是兩類。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已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如果不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如以欺騙的方法騙回他人久借不還的欠款的,不構成本罪。無論所騙財物歸自己揮霍享用,還是轉歸他人所有,或者轉歸集體非法佔有的,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無論是運用何種方式實施的詐騙行為,比如說網路詐騙、電信詐騙或者是現實中的合同詐騙等等,只要是行為人實施了詐騙行為,並且詐騙數額達到一定的犯罪標準的,該行為人就會被認定為犯罪,公安機關會立案偵查,之後還會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