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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16週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刑法法規 閱讀(2.06W)

一、我國16週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我國16週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我國16週歲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和部分的民事責任。刑事的責任年齡是16週歲,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據此,在我國,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只對八種較為嚴重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6週歲的人對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擔刑事責任,因此我國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週歲而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關押於少管所。

二、未成年人犯罪處理原則?

1、從寬處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規定,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必須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也就是說,不滿十八歲是一個法定從寬處罰的情節,至於是從輕還是減輕以及從輕的幅度,則根據具體案件確定。根據這一原則,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原則上不應判處法定最高刑,在具體量刑時一般應將未成年人中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低齡犯罪者與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高齡犯罪者區別開來。在同一年齡段內的犯罪,在決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時,一般也要體現不同行為人年齡上的差別,只有這樣,才能完整地體現和實現我國刑法對未成年人犯罪從輕、減輕處罰的從寬原則。

2、不適用死刑的原則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則

4、分案處理的原則

5、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的原則

6、不公開審理的原則

7、全面調查的原則

8、迅速簡約的原則

我國的法律法規嚴格保護我國未成年人的利益,因此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也要嚴格注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長,不要讓未成年人誤入歧途,從而受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