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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親友非法牟利罪是職務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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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親友非法牟利罪是職務犯罪嗎?

為親友非法牟利罪是職務犯罪嗎?

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屬於職務犯罪,歸監察委管轄,職務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國家工作人員、企業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進行非法活動或者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破壞國家對職務的管理職能,依照《刑法》應當受到處罰的行為的總稱。

為親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或者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銷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二、為親友非法牟利罪怎麼表現的?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謀取利益,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構成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有四種表現形式:

(1)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經營;

(2)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

(3)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銷售商品;

(4)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

只要行為人利用職務便利,實施了上述行為之一,為親友謀取利益,並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就構成了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三、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致使有關單位停產、破產的;

3、造成惡劣影響的。

應注意的是,向自己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收購不合格商品,不論其價格如何,是否屬於高價收購,都對本罪成立沒有影響。只要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國家利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損失,都可以本罪論處。

為親友非法牟利罪是職務犯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可以表現為將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給沒有經營權的親友經營;用高於市場價格向親友採購產品,以低於市場價格向親友銷售產品;向親友經營的單位,採購生產質量不合格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