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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受賄罪該如何認定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3.32W)

單位受賄罪應該從下述四個方面認定。
一、主體方面
本罪的犯罪主體有些特殊,不同於一般犯罪的自然人,本罪只能由單位構成。它包括: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集體經濟組織、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和私營企業,不能成為單位受賄罪的主體。
二、主觀方面
本罪是單位犯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動機、目的。
三、客體方面
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國有單位正常管理活動和聲譽。
四、客觀方面
本罪表現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條

單位受賄罪該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