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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能委託司法鑑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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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能委託司法鑑定嗎?

司法鑑定在輔助司法機構辦案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其是根據委託來開展鑑定活動的。當法院對證據認定比較模糊時,可以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開展鑑定,根據鑑定結果決定是否採納證據。有時候,案件當事人想私下進行司法鑑定。那麼個人能委託司法鑑定嗎?下面請看小編是怎麼說的。

一、個人能委託司法鑑定嗎?

根據規定,個人是可以委託司法鑑定的,但是個人自行委託的鑑定不屬於司法鑑定,只是其個人向法庭提供的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對於一方當事人就專門性問題自行委託有關機構或者人員出具的意見,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或者理由足以反駁並申請鑑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編寫的《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證據規定理解與適用》指出:“當事人自行委託的鑑定不屬於司法鑑定範疇”,形成的書面意見不屬於民事證據種類中的“鑑定意見”,只是其自己提供的證據;單方委託鑑定與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司法鑑定意見相比,在科學性、權威性、客觀性等方面都存在較大差距,單方自行委託證明力顯然更低。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試行)》

1、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

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鑑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鑑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鑑定人、或者由委託人申請並經司法鑑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鑑定人完成委託事項。

二、申請司法鑑定的程式是怎樣的?

1、委託:

(1)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

(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鑑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鑑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2、受理:

司法鑑定機構收到委託書後,應對委託人的委託事項進行稽核,並作出如下決定:

(1)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委託受理合同》;

(2)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託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對於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鑑定材料並向委託人說明明理由;

(4)對於函件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覆。

至此,大家對個人能委託司法鑑定嗎應該有了清晰的認識。按照法律規定,司法鑑定機構只能接受法院、公安部門、檢察院和律師事務所的委託,開展司法鑑定活動。個人是不能委託的。如果當事人想進行司法鑑定,可以委託給律師事務所,由其向司法鑑定機構發出鑑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