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還會收監嗎

取保候審 閱讀(1.87W)

看具體情況。取保候審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依法責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者妨礙偵查、起訴、審判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設立取保候審制度是為了保證偵查,起訴和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同時由於是一種非羈押性的強制措施,有利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訴訟的效益。
刑事訴訟法》規定了被取保候審人有如下義務: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審還會收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