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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期間可以結婚嗎

取保候審 閱讀(3.19W)

可以辦理結婚登記的。

取保候審期間可以結婚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被取保候審的當事人,應遵守以下規定,但並沒有禁止當事人登記結婚。所以,如果司法機關沒有特別明確禁止當事人結婚的,只要當事人沒有違反取保候審規定,當事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仍可以正常辦理結婚登記: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訊;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