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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批捕通知書後還能取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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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批捕通知書後還能取保嗎?

一、有批捕通知書後還能取保嗎?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可以。下了逮捕通知書意味著已經正式被公安機關批准逮捕了。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規則》

第一百二十五條: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製作《逮捕通知書》,送達被逮捕人家屬或者單位

二、申請取保候審要幾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一)本人或家屬及聘請的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二)辦案機關填寫《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經縣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三)提出保證人或提交保證金,經辦案機關審查。有保證人的,填寫保證書。

(四)填制《取保候審決定書》。

(五)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規定,交代事項,告知法律責任。

(六)將被取保候審人移交派出所執行。

(七)解除取保候審(最長時限為十二個月)。

三、取保候審有哪些方式?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的保證方式有兩種:

(一)一種是提出保證人擔保。

也就是說,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候審不誤。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

(二)一種是提供保證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並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這兩種保證方式,都把擔保被取保候審人隨傳隨到,候審不誤同保證人或者被取保候審人一定的經濟利益掛鉤,增強保證人的責任心和對被取保候審人的約束力,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取保候審有兩種方式:人保和財保。這兩種方式都有一定的規定,比如說經濟犯罪的保證金在50萬元以上。批捕通知書下來了之後只要符合取保的條件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