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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十年後已過追訴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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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十年後已過追訴時效也有可能會被追訴。公安機關對嫌疑人進行取保候審的,證明公安機關已經對案件立案,立案後不受追訴時效限制。所以,只要被取保候審了,就沒有追訴時效的說法,當事人可以根據情況申請解除取保候審,但不代表能免除刑事責任。

取保候審十年後已過追訴時效

刑法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