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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可以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 閱讀(1.94W)

一、故意傷害罪可以取保候審嗎?

故意傷害罪可以取保候審嗎?

故意傷害罪可以取保候審,當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且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不是法律所規定的嚴重暴力犯罪,因此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犯罪分子在不是累犯、不是犯罪集團的主犯、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不致有礙偵查的情況下,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罪的罪犯是可以取保候審的。而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是是一種社會危害性極大的犯罪行為,可能給被害人帶來嚴重的人身傷害,因此是法律所規定的嚴重暴力犯罪,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取保候審的。

二、取保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5)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請批准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涉及到取保候審的辦理程式,應當由犯罪嫌疑人提交相關材料,經司法機關審查後認定是否允許辦理取保,對於相關違法事實的認定,是需要由法院根據實際的故意傷害的惡劣情節嚴重程度來進行處理的, 不符合條件的則不可以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