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審春節期間外出向哪個部門申請?
被取保候審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負責執行的派出所負責人批准。只要經過了公安機關的同意就可以,外出之前和公安機關說明外出的地點和原因就可以了。
1、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以及司法實踐的操作情況,取保候審主要適用於社會危險性較低的犯罪嫌疑人與被告人,核心的判斷條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而判斷社會危險性的有無,需要綜合考慮指控罪行的嚴重程度、人身危險性、身體條件等因素。
2、《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九十一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負責執行的派出所負責人批准。
3、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對哪些人可以執行取保候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三、取保候審保證人要履行哪些義務?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2、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取保候審是針對違法情節一般,社會危害小的犯罪行為。嫌疑人繳納一筆保證金或者有親屬願意做保證人的,檢察院根據情況可以決定批准取保候審。在這個期間,因為春節過年因素要外出的,當事人要向當地的派出所提交外出申請書,並承諾如期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