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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撿錢包拘留多長時間?

強制措施 閱讀(2W)

一、法定的撿錢包拘留多長時間?

法定的撿錢包拘留多長時間?

法定的撿錢包拘留多長一週左右,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二、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據

中國原《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就規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詳細的規定。行政拘留隨著《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治安管理處罰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發生了一些變化。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2、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週歲以上的;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該條對於適用物件作了消極性的排除規定,即對於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員,行政拘留對其不適用,以體現人文關懷。

《治安管理處罰法》直接關於行政拘留制度的規定就是上述幾個條文,其他都是針對某種具體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能否適用行政拘留的規定。

若是撿到他人的錢包但是不按照規定進行歸還,那麼就需要承擔諸如拘留等刑事處罰,通常情形下若是撿到錢包不歸還的行為,由於並不屬於故意的侵害他人的財產權益,故而在拘留期限屆滿之後,就需要無罪釋放,否則被拘留的主體可以提出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