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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居住怎樣變更為刑事拘留?

強制措施 閱讀(2.64W)
監視居住怎樣變更為刑事拘留?
律師解析:監視居住變更為刑事拘留的條件為:
一、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未經執行機關批准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或未經執行機關批准會見他人或者通訊等情形,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