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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一個月了怎麼處理?

強制措施 閱讀(1.65W)

批捕一個月了怎麼處理?

一、批捕一個月了怎麼處理?

批捕一個月的情況下,應當配合司法機關的調查取證,並做好辯護意見的相關準備工作。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無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後,應當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對於沒有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的,應當在逮捕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二、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四十一條 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後,除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製作逮捕通知書,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逮捕通知書應當寫明逮捕原因和羈押處所。

本條規定的“無法通知”的情形適用本規定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注: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沒有家屬的;提供的家屬聯絡方式無法取得聯絡的;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通知的)。無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後,應當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對於沒有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的,應當在逮捕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需要明確的是,批捕的決定是由檢察機關做出的。當事人被批捕一個月的情況下,司法機關應當處在對犯罪事實認定的過程中,一旦犯罪事實認定,就可以向法庭提出審判,這時候,當事人應當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的工作,另外可以請好律師,為自己的犯罪行為進行無罪或者輕罪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