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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拘留時間最長是多久?

強制措施 閱讀(3.35W)

一、行政法拘留時間最長是多久?

行政法拘留時間最長是多久?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二、行政拘留的程式是怎樣的?

辦案機關提出拘留意見,報系統內部法制處(室)稽核通過後,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行政拘留應在24小時之內通知家屬,下達行政拘留通知書。被拘留人對拘留處罰不服,有權申請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範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三、行政拘留執行方面有哪些要求?

1、公安機關進行處罰執行拘留必須出示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拘留證(持證);

2、進行處罰執行拘留的人員不得少於兩人;

3、進行處罰執行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

4、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進行處罰執行拘留後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5、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進行處罰執行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進行處罰執行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6、公安機關在異地進行處罰執行拘留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綜上所述,針對打架鬥毆一般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可以不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做出行政處罰,比如行政拘留等。根據法律規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15日。如果當事人觸犯多條行政法規,合併處罰的話,最長也就是20日。這裡要注意,雖然是行政處罰,但是違法記錄也會一直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