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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詐騙怎麼追回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1.31W)

受害者應當積極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線索證據等,經過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回犯罪所得。作為受害人,積極主動聯絡警方,提供儘可能多和詳細的助於破案的資訊,有利於儘快抓到罪犯,追回損失。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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